2006年12月20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二版:实话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一“钱”障目 无法无天
彭联联

  为了吸引投资,河南省沁阳市3年出台了5个红头文件,规定投资5000万以上或符合其他条件的外地客商可享受一系列优厚待遇,例如,在本地开车违法不罚款、娱乐场所消费不受查等。当地百姓称之为“超国民待遇”。
  我国宪法规定,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任何人都没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。这些外来客商和企业之所以有“超国民待遇”,实际上是政府把自己所掌控的权力作为讨好外来客商的礼品,以招徕更多的投资。殊不知,特殊公民的存在只会损害法律的公平性和严肃性,影响人们对法律的信仰,强化“金钱至上”的社会风气,破坏社会的安定与和谐。